【亞洲文旅網訊】2019年10月4日下午,泰國南部惹拉府,一名法官在對一起謀殺案作出裁決後,突然向自己開槍。據悉,案件中的五名青年被列為一起槍殺案的嫌疑人,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Kanakon Pianchana以證據不足裁定五人無罪。

第9區法院司法長官審閱了Kanakon的判決草案後表示不同意,並駁回了審判組關於五名被告撤訴的申請。

法官Kanakon表示,針對存在爭議的案件,根據法律司法長官必須發表聲明,但他拒絕這樣做。相反,長官利用職權命令Kanakon修改判決書,判處5名被告3人死刑,2人無期徒刑。如果Kanakon不同意,長官會採取下一步行動。

因此,Kanakon感到疑惑並擔心,“下一步安排”到底是什麼?司法長官無權下令修改判詞,又有什麼權利懲罰他人?
Kanakon在2019年10月4日的判決書中寫道,“此案不是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也不是恐怖襲擊案件。原告沒有以恐怖主義或危害安全罪起訴五名被告。但就在五名被告作為犯罪嫌疑人被長期拘留在審訊中心時,這期間出現或有了一些證據。根據軍事管制法……”

本以為經歷了第一次自殺之後的Kanakon會獲得重生。然而,悲劇還是發生了。2020年3月7日早上,他在清邁Doi Saket區一處私人住宅內再次開槍自殺,經醫院搶救無效身亡。

3月6日晚,他曾在個人臉書上發文“再見了”,並附有遺書圖片。遺書中提到,第9區法院司法長官干涉判詞,導致Kanakon須接受調查委員會的審訊。除此之外,他還提到1997年憲法,即在民眾和學者心中最民主的憲法。
此前,Kanakon曾在臉書上發佈“好人能在道德框架內,讓自己和他人受益”諸如此類的言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