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洲文旅網訊】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在韓國蔓延,國會26日舉行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而制定的“新冠肺炎三法”。
“新冠肺炎三法”包括《檢疫法》、《醫療法》和《傳染病預防及管理法》修訂案。
在《傳染病預防及管理法》修訂案主要包括對拒絕接受檢測的疑似患者由罰款提升至判刑,違反住院及隔離措施時,由300萬韓元以下罰款上升至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以下罰款;還包括口罩和洗手液等一級傳染病預防所需的醫藥品禁止流出外國等內容。
《檢疫法》修訂案規定,福利部長官可以向法務部長官申請禁止從傳染病流行或有可能流行的地區赴韓的外國人,或經由該地區的外國人入境。
《醫療法》修訂案中則包含了為醫療機關內的患者、保護者或醫療機關從事者等,重新制定感染監視體系,強化國家對應體系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