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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務員要罷工?港媒:不能聽之任之

亞洲文旅網 2020-06-16 10:01
香港近日來不斷有團體組織“罷工”“罷課”公投以反對港區國安法,此舉明顯違法《基本法》,遭輿論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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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文旅網訊】香港近日來不斷有團體組織“罷工”“罷課”公投以反對港區國安法,此舉明顯違法《基本法》,遭輿論批評。

國務院港澳辦近日以問答形式,批評“有人把黑手伸向學校,伸向未成年人,搞所謂中學生罷課行動”,又點名斥責香港眾志黃之鋒和鄭家朗“是在為自己的罪行錄上再添下重重的一筆”。

此外,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亦在近日對多個工會組成聯合陣線,就港版國安法舉行罷工公投一事發出警告,指公務員工會號召成員參與罷工公投是“不能接受”。

香港《星島日報》對於公務員工會發動罷工公投一事評論稱,作為公務員工會,因為反對國安法而發起罷工,對港府而言,更是不可接受。

有特區政府中人直言,因為國安法而罷工,就是屬於政治性罷工,而根據勞工法例,政治性罷工並無任何保障,無論號召的人或是參與的人,都是風險自理。作為公務員工會,公然反對國安法,作政治表態,並不合乎公務員工會的身分,亦與公務員身分有沖突,港府不會聽之任之。

據《文匯報》報道,環顧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無論其采取什麼制度,公務員的第一守則皆是忠誠,要忠誠履職、效忠政府。《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 “公務員不得召開或參與公眾集會以討論政府的任何措施,或派發政治性刊物,或簽署或邀人簽署與政府措施或方案有關的民眾請願書。”

可見,“政治中立”是指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所支配或影響。更何況在維護國家安全這大是大非問題上,從來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作為有兩重身份的香港公務員,支持維護國家安全,本身就是天經地義的。

《大公報》評論認為,香港公務員不論其個人政治立場如何,都只能效忠於特首和政府,只能戴一頂帽子。基本法規定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守則》第3.7節訂明:“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這就是公務員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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