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1997

如何正確認識墨子的“兼愛”論

来源:亞洲文旅網    发布时间:2019-12-26

墨子把最廣博的愛稱作“兼愛”,把推行兼愛主張的知識分子稱作“兼士”,把實施兼愛方針的國君稱作“兼君”,把能夠聽取不同意見的王稱作“兼王”,等等。他還把與“兼”相對立的則稱為“別”。墨子說:“順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別也。”墨子說得很明白,順應天意者為“兼”,即兼愛之士;不順應天意者為“別”,也就是偏頗之士。墨子所提倡的兼愛,是不論親疏遠近都要相愛,這倒有點類似孟子講的“無父”之愛,不分血緣親疏、不分地域遠近、不論身份高低貴賤,愛天下人如愛己身。

兼愛與仁愛有哪些不同呢?從根本上說,仁愛是以血緣為根基的,由對父兄之孝悌推及對君王之忠、對朋友之信。仁愛作為一種倫理原則,是以家庭倫理為基礎而推演出來的社會政治倫理。而兼愛首先打破的就是這個血緣根基,也不以人性作倫理基礎,而以“天意”為基礎。

那麼,兼愛與仁愛之間有沒有共同點呢?它們的共同點,就是都運用了“推己及人”的邏輯。仁愛觀主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兼愛觀主張“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即使是在兩者的共同點上,也是有區別的。仁愛的出發點是自身,我老了要想到別人老了,我幼小也要想到其他幼小之人,注重的是自身修養。兼愛的出發點是人,愛人的人會得到愛的回報,作惡的人會得到惡的回報,是以利他為出發點的,不注重人自身修養。

兼愛與仁愛最本質的區別也在這一點上。儒家的仁愛是“由內至外”的,講修身而不言利;墨家的兼愛是外在的倫理原則,主張“我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然後人報我愛、利吾親”。這種“投桃報李”,需要現實的功利支撐。

應該說明的是,墨家講“利”,並不是一己私利,而是國家之利,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當時與墨家學派並行的還有一個楊朱學派,這個楊朱學派也很有影響,“天下之言,不歸於楊則歸於墨”,天下人的言論和思想,不是追隨楊朱就是追隨墨子。楊朱學派的一個重要觀點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如果從身上拔一根汗毛對天下有利,這樣的小事也不幹,這就是極端的個人主義思想。墨子呢,正好相反,墨子講要舍身而利天下,即使孟子也表揚墨子“摩頂放踵,利天下而為之”,為天下人的利益奔走勞碌,即使磨禿了頭頂,走腫了腳後跟也不退縮。

墨子的兼愛兼利觀,在當時也曾引起過很熱鬧的爭論。巫馬子是常常和墨子辯論的人,他曾就這個問題和墨子展開爭論。他說:“我跟你是不一樣的,我不能兼愛。我愛鄒人勝過愛越人,愛魯人勝過愛鄒人,愛我家鄉的人勝過愛魯人,愛我家裏的人勝過愛我家鄉的人,愛我父母勝過愛我家裏的人,愛我自己勝過愛我父母。這一切,都是因為越來越貼近於我的原因。別人打我,感到痛的是我。我打別人,我就不會感到疼痛。我為什麼不設法去掉自己的疼痛,反而設法去掉別人的疼痛呢?所以必要的時候只能為了我的利益而殺別人,不能為了別人的利益來殺我。”

墨子問巫馬子:“你是打算把這些想法隱藏在心裏,還是去告訴別人?”

巫馬子說:“我為什麼要隱瞞自己的想法呢,當然會把這些觀點講給別人。”

墨子說:“既然如此,那麼如果有一個人喜歡你的主張,這一個人就想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殺你。如果有10個人喜歡你的主張,這10個人就會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殺你。如果天下人都喜歡你的主張,這天下人就想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殺你。相反,如果有一個人不喜歡你的主張,這一個人就會認為你散布了錯誤主張而想殺你。如果有10個人不喜歡你的主張,這10個人就會認為你散布了錯誤主張而想殺你。如果天下人都不喜歡你的主張,那就更糟了,天下人就會認為你散布了錯誤主張而殺你。這樣一來,喜歡你主張的人想殺你,不喜歡你主張的人也想殺你,散布了這些話,讓你時時面臨殺身之禍。你的話沒有給自己帶來任何好處,而你卻大肆宣揚,純粹是胡說八道。”

巫馬子隨即提出:“你兼愛天下,沒有看到你給天下帶來多少利益。我不愛天下,也沒有看到我給天下帶來多少害處。我們兩個人都只有動機,而沒有效果。你為什麼就會認為自己一貫正確、而我一貫不正確呢?”

墨子說:“假如現在有火災,一個人提著水想要把火撲滅了,另一個人拿著火種想要把火燒得更旺些,這兩人的效果都還沒有達到,你贊成哪一個呢?”

巫馬子說:“我當然要贊成那個提水來滅火的人的動機了,怎麼會贊成那個火上加火的人的動機呢?”

墨子說:“這就對了。所以,我認為我兼愛天下的動機是正確的,而你不愛天下的動機是錯誤的。”

墨子的意思很明確,雖然一件事情還沒達到它的預期效果,但它動機的利益指向還是十分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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